关于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15:50        点击:[]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及学院党委关于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2018年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从“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角度出发,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掌握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的维护,切实加强重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各类贵重物品和仪器的安全管理和值班看护;严格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外来人口和用工管理,严禁校外人员在校内宿舍过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对外租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部门要结合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特点,着力做好对师生的安全法纪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件发生。一是加强防火、防盗、防抢、防骗方面的教育,着重对学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拒乘“黑出租车”、无牌无证、车况差、超载和非客运车辆。对自愿合伙包车返乡的学生,各系(院)要帮助学生对所包车辆进行资质审查,选乘具有客运资质的车辆,并指定临时负责人。三是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社会上的黄、赌、毒不良现象及邪教、非法传销的侵害,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杜绝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假期实训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水、电、气、实验设备和各类试剂、危化品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实验、实训安全开展。

四、加强安全检查,彻底整改隐患

各部门要在学生离校前后和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前分别对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覆盖治安、消防、交通、水电暖、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校园网等各个方面。特别是有关责任部门要对重要设施、学生公寓、经营门店、餐厅、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危险品库房、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做好检查。及时查找隐患,将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在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在整改期间内采取好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寒假期间不再动用的教室、报告厅、多媒体、实验(训)室、公寓、餐厅等,相关责任部门要查一处封一处,切断电源,消除潜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检查记录,明确安全责任,对于本部门确无能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提出书面整改建议,上报主管部门解决。

五、严格各类值班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效果。学院保卫处要加大值班巡查力度,物业公司要强化校园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巡查、督管、维保力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值班记录和汇报。各处室、系(院)在假期要指定专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所属部门安全情况并于每周日下午汇报本部门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

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等造成的事件,学院倒查责任,予以追究。

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并切实部署和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愉快、祥和的假期。

淄博职业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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