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学生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不及格和缓考学生。其中根据《考试管理规定》和《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旷考、作弊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
二、补考安排
1.时间安排
(1)3月6日由教务处组织全院人文素养课程补考。具体考试安排将于3月4日前向各系(院)公布。
(2)3月10日前,由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组织专业课程补考。
2.命题安排
(1)各系(院)统一启用相关课程B卷作为专业课程补考试题。
(2)人文素养课程补考试卷由人文素养课程所属系(院)负责命题,并于3月2日12点前将样卷及评分标准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校区立德楼925办公室),样卷及评分标准电子稿发教务处延坤邮箱。具体命题安排见附件1。
3.阅卷及成绩报送安排
(1)请人文素养课程所属系(院)和各专业系(院)负责相关试卷批阅工作。
(2)请人文素养课程所属系(院)和各专业系(院)将补考成绩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成绩汇总表》(附件2),并于3月14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校区立德楼927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田玉梅邮箱。
(3)专业课补考试卷由学生所在系(院)统一装订后留存;人文素养课程补考试卷由教务处分类装订后转学生所在系(院)留存。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考工作安排,并将电子稿于3月5日下午下班前发教务处延坤邮箱。对于顶岗实习、参军入伍学生,可通过邮寄试卷、组织校外考场等方式安排补考。
2.请各系(院)登录CRP系统,在“成绩管理系统---补考、缓考、扣考与重修---行政班补考名单查询”栏目查看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信息,并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位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
3.请各系(院)汇总参加补考学生信息,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信息表》(附件3)于3月2日上午10之前发教务处延坤邮箱, 特别注意补考课程一栏,《美育》、《公共艺术》两门课程因涉及到多个系(院)上课,请注明补考的模块名称,如公共艺术(音乐欣赏)。
4.请各系(院)做好补考学生的考前辅导工作,提高补考通过率。
5.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会对本次补考组织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各系(院)补考学生的参考率进行通报,请各系(院)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补考。
附:1.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人文素养课程补考试卷命题安排
2.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成绩汇总表
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信息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