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放假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时间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月7日(星期六)正常晚自习。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课程。
2.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星期一)课程。5月1日(星期二)正常晚自习。
3.端午节:6月16日(星期六)至6月18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6月18日(星期一)正常晚自习,6月19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