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1.考试安排
各系(院)共安排考试2430场次,考查1153场次,其中,人文素养课程(考试课)考试274场次,专业课程(考试课)考试1003场次。各系(院)人文素养课程(考试课)考试、专业课程(考试课)考试安排、考查课(含人文素养课和专业课)安排见附件1。
2.考务工作
(1)请各系(院)利用宣传栏张贴、班级QQ群发布等方式,将考试安排向全体学生进行公布,避免出现学生因不了解考试安排错过考试的情况。
(2)请各系(院)考试前对考场准备情况、试卷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请各系(院)根据提报的考务室地点设置考务室,考务工作人员要提前熟悉工作要求和流程,准备好试卷交接单、考场记录单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4)考试过程中,请各系(院)安排考务人员在考务室值守,随时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场意外情况,考试试题及其他考试资料收发要有记录,并做好回收试卷的清点工作。
(5)所有考试结束后,请各系(院)汇总整理《考场记录单》登记的考试情况,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校区立德楼927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教务处田玉梅邮箱。
3.考风考纪管理
(1)考试前,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让学生了解学业成绩管理措施,明白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提高学习主动性,引导学生积极备考,诚实应考。
(2)考生入场后,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将手机、书籍、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并组织学生按顺序就坐,多媒体教室考场每2个学生之间至少空2个座位。
(3)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严格监考,并对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记录。
(4)考试开始后,不再办理相关课程的缓考、免考手续。
(5)考试结束后,各系(院)提出对本部门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意见,教务处备案后,统一进行发布。
4.巡考工作
(1)教务处将成立巡考组,分校区对各系(院)考试准备和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2)请各系(院)按照本部门制订的巡考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巡查工作。
5.成绩填报
(1)请各系(院)组织任课教师于2018年7月17日24:00前完成CRP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2)请各系(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完成试卷评阅与成绩填报工作。CRP系统录入成绩一旦提交,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请各系(院)统一组织填写《学生成绩变更申请表》,于9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区立德楼927办公室),由教务处组织统一变更。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认真组织好考试前的教学与复习工作。
2.请各系(院)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中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组织考试工作。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伍保留学籍自学学生学生成绩提报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